對非訴行政強制執行申訴可以嗎?

一、對非訴行政強制執行申訴可以嗎?

對非訴行政強制執行申訴可以嗎?

當事人不服行政強制執行裁定的可以申訴。當事人如認爲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合法,目前可以有以下兩種救濟途徑:一是在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非訴審查程序中提出異議。二是對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起訴案件的受理範圍應在規定的範圍之內,投訴的法院也應是規定的有管轄權的法院。

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能否申請再審

不是訴訟的行政案件,是不能申請再審的,如果是行政複議的,對複議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法院生效判決有異議,才能申請再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

(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僞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五)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六)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

(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爲的。

三、行政訴訟的受理條件

行政訴訟案的起訴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原告合法。原告必須是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如行政機關處罰的是李某,那麼就不能以李某妻子的名義起訴,只能以李某名義起訴。

(二)被告合法。被告必須是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授權實施行政行爲的組織,並必須指出誰是被告。如張某的營業執照被吊銷,被告應是吊銷其執照的工商管理局,而不是某位具體工作人員。

(三)起訴的理由合法。必須有具體的法律依據,明確的訴訟請求和確切的事實依據。

(四)符合受案範圍和受訴法院管轄。起訴案件的受理範圍應在規定的範圍之內,投訴的法院也應是規定的有管轄權的法院。

行政強制執行的訴訟是可以的,需要按照具體的情況確定,行政訴訟的受理條件包括被告合法,起訴的理由合法,符合受案範圍和受訴法院管轄,原告合法等, 不是訴訟的行政案件,是不能申請再審的,如果是行政複議的,對複議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