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還債義務贈與的房產可以查封嗎

拒不履行還債義務贈與的房產可以查封嗎

一、拒不履行還債義務贈與的房產可以查封嗎?

可以查封,受贈取得的房產也屬於債務人的合法財產,滿足以下條件法院就可以採取查封措施: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二、請求法院查封債務人房產需準備哪些材料?

1、申請執行書。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檔案;

5、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或仲裁協議書。申請執行國外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應當提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我國公證機關公證的仲裁裁決書中文字;

6、申請執行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爲申請執行。委託代理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委託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和代理人的權限;委託代理人代爲放棄、變更民事權利,或代爲進行執行和解,或代爲收取執行款項的,應當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7、其他應當提交的檔案或證件;

三、不履行還債義務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有哪些?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5、強制交付財物或票證。

6、強制遷出房屋或土地。

四、法院查封房產的流程有哪些?

1、法院向國土房產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及附帶的法律文書;

2、辦案人員向國土房產部門出示法院工作證,並分下列不同情形辦理查封手續:

(1)被查封的標的物已核發房地產證的,應提交國土房產局檔案室出具的查冊表;

(2)被查封的標的物是預售商品房的,應提交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該預售商品房的交易情況表或該樓盤的明細表;

(3)被查封的標的物是土地的,應先到國土房產局檔案室查清該土地權屬情況,並提交查冊的書面結果。

3、國土房產部門根據法院提交的資料,進行查封處理。

債務人名下有房產就說明是有債務清償能力的,正常情況下債務人應該主動變賣房產還債,拒不履行還債義務的情況下不僅房產會被法院查封,存款也有可能會被銀行凍結,而且銀行還可以直接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對債務人進行限制高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