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實施條件的法律依據有什麼?

一、行政處罰法實施條件的法律依據有什麼?

行政處罰法實施條件的法律依據有什麼?

1、法律

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頒佈的規範性法律檔案。其法律效力僅次憲法。法律可以分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基本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基本法律之外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就是法律。中國許多現行法律都對行政處罰作了規定,成爲行政機關和法定授權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重要依據。

2、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是國務院依據憲法和法律在其職權範圍內發佈的有關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規範性法律檔案。其法律效力次於憲法和法律。由於行政管理工作的複雜性,行政法規涉及到各個方面,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等。大多數行政法規成爲行政機關和法定授權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最廣泛的法律依據。

3、地方性法規

地方性法規是地方各級人民代表根據該地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和頒佈的僅適用於本行政區域的規範性法律檔案。其效力低於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是中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許多地方性法規都對行政處罰作了具體規定。因此,地方性法規也是行政處罰的重要依據。

二、行政處罰簡易程序的條件和程序是什麼

1、適用簡易程序的行政處罰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違法事實確鑿;

(2)對該違法行爲處以行政處罰有明確、具體的法定依據;

(3)處罰較爲輕微,即對個人處以5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對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

2、行政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遵守以下程序:

(1)出示執法證件,表明執法人員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根據;

(3)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4)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當場處罰決定書;

(5)將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

綜上所述,行政處罰是僅次於刑事處罰的一種手段,行政處罰最終的目的是爲了規範人們的行爲,讓法律起到真正意義上的作用。所以當對公民做出行政處罰的決定時,公民應當自覺遵守,不要和法律對着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