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告知書內容有哪些

行政處罰告知書內容有哪些

一、行政處罰告知書內容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部門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部門的印章。

二、行政處罰的方式有哪些?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三、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區別有哪些?

1、制裁的法律依據不同

行政處罰的依據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等;

刑事處罰的適用依據只能是《刑法》。

2、適用的違法行爲不同

行政處罰針對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爲。

刑事處罰針對的則是已經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行爲。性質相同的行爲,由於惡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後果不同,就會受到不同性質的處罰。

3、處罰種類不同

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類。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沒收財產等,此外還有適用於外國人犯罪的驅逐出境。

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行政處罰雖然也有針對人身的,但是隻有一種,即行政拘留,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嚴厲程度上是無法與刑罰相比的。

4、制裁機關不同

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國家行政機關和其他非行政機關組織。它的實施主體要比刑罰的實施主體廣泛得多。

刑事處罰只能由法院決定,然後交給執行機關執行。

在司法實踐中,實施行政處罰一般都要出具書面的行政處罰通知書,違違法行爲人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以後,應該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應盡義務,如果對行政處罰有爭議,一般可以透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等方式處理,但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都有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