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營業執照怎麼恢復

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並辦理工商註銷登記後,該企業法人才歸於消滅。

吊銷營業執照怎麼恢復

因此一般情況下被吊銷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是一種行政處罰是不可以恢復的,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進行清算,註銷公司。如果認爲具體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具體行政行爲錯誤,可申請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實施細則》 第七條

 根據《條例》第六條的規定,按照下列程序辦理廣告經營者的審批登記:
(一)全國性的廣告企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廣告業務的企業,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經覈准,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
地方性的廣告企業,向所在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權的省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由所在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兼營廣告業務的事業單位,向所在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權的省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由所在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發給《廣告經營許可證》。
兼營廣告業務的事業單位申請直接承攬外商來華廣告,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經審查轉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經營許可證》。
(三)經營廣告業務的個體工商戶,向所在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權的省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由所在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發給《營業執照》。
(四)舉辦地方性的臨時廣告經營活動,舉辦單位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權的省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經覈准,發給《臨時性廣告經營許可證》;舉辦全國性的臨時廣告經營活動,舉辦單位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舉辦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給《臨時性廣告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