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交納後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罰款交納後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罰款交納後能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或者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或者認爲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前述以及其他由當事人提起的訴訟。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十二)認爲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