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請公開流程

依申請公開流程
律師解析:依申請公開流程:
(一)確定受理機構:受理機構是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內部所設定的相應辦事機構,是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的主體。
(二)提出申請:獲取和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表。
(三)申請處理: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法律依據: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獲取政府資訊的,應當向行政機關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提出,並採用包括信件、數據電文在內的書面形式;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代爲填寫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繫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名稱、文號或者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徵性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資訊的方式、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