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主責必須先拘留麼

對於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並不是會先進行拘留,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傷或死亡的等法律規定的違法事故原因,應受到刑拘的,就會先進行拘留,對於這種情況,如果得到對方諒解,賠償到位,應該可以免於起訴的。其他一般事故,是不會被拘留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事故認定書主責必須先拘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