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怎樣暫扣車輛呢

交警部門在暫扣車輛時,應當告知行爲人違法的基本事實,扣押的法律依據,以及行爲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聽取行爲人的陳述和申辯,同時製作扣押清單。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六條,交通警察應當在扣留車輛後二十四小時內,將被扣留車輛交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的,不得扣留車輛所載貨物。對車輛所載貨物應當通知當事人自行處理,當事人無法自行處理或者不自行處理的,應當登記並妥善保管,對容易腐爛、損毀、滅失或者其他不具備保管條件的物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錄像後變賣或者拍賣,變賣、拍賣所得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交警怎樣暫扣車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