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依據我國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在訴訟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1.原告死亡,須等待其近親屬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2.原告喪失訴訟行爲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3.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對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被訴行政行爲進行全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