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掛號信可以拒收嗎

法院的掛號信是不可以拒收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因受送達人自己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人民法院、受送達人本人或者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訴訟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爲送達之日。受送達人能夠證明自己在訴訟文書送達的過程中沒有過錯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法院的掛號信可以拒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