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退休幹部死亡撫卹金

未退休幹部死亡撫卹金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爲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爲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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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幹部死亡撫卹金的標準是什麼



    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計發辦法爲:


    (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爲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爲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爲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爲本人崗位工資。


    (二)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爲基數計發。其中:


    1、離退休人員爲本人基本離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2、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爲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本人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三)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的機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爲基數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