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糾紛死者家屬如何訴訟
醫療糾紛造成患者死亡的,死者家屬可以準備起訴書、病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報告等材料,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醫療事故管轄的法院是醫療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醫療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如果對醫療事故起訴不瞭解的,最好委託律師處理,這樣能更好難護自己的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對醫療事故如何處理
步驟一:
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步驟二:
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步驟三: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
步驟四: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之日起10天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對符合有關條例的,予以受理,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對不符合有關條例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小編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醫療糾紛造成患者死亡的,死者家屬可以準備起訴書、病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報告等材料,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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