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司法鑑定程序多久
如果是醫療事故鑑定,醫學會應當自接到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但在正是開始鑑定之前,通常要排隊等待安排鑑定,這個過程各地不一樣,一邊從委託鑑定到通知抽專家,一般要二三個月時間。如果採用司法過錯鑑定,一般比醫療事故要快一點,從委託到鑑定結論出具一般一個月左右。《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十五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鑑定委託,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
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
對透過信函提出鑑定委託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
對疑難、複雜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可以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第二十六條規定: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
二、醫療過錯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醫療過錯鑑定程序如下:
1、醫療過錯鑑定的申請;
2、鑑定材料的質證;
3、鑑定機構的選擇;
4、鑑定前的聽證;
5、鑑定材料的補充;
6、鑑定結果的出具。
需要重新鑑定的,應當委託原鑑定機構以外的列入司法鑑定機構名冊的其他司法鑑定機構進行;
委託人同意的,也可以委託原司法鑑定機構,由其指定原司法鑑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司法鑑定人進行。
綜上所述,醫療司法鑑定最長是不會超過四十五日的,因爲時間太長可能會耽誤他人起訴的進程,所以法律上有對醫療司法鑑定時間做出明確的規定,鑑定完成後是需要出具相關鑑定報告的,若還有問題需要了解,請聯繫本站網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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