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醫療事故怎麼辦

醫療事故發生後,對於患方來說,首先最重要的是保全、收集病歷等證據材料,因爲,打官司講的是證據,沒有證據,要想使自己的損害賠償請求得到支援是不可能的。所以,在發生醫患糾紛後,患者只有及時掌握了關於糾紛的相關資料,這樣才能更好的進行維權。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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