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可以找衛生行政部門。1、發生醫療糾紛時,首先醫患雙方可以透過自願協商;2、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人民調解,或是申請行政調解;3、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醫療損害賠償訴訟,同時申請醫療損害鑑定。醫療機構應當告知患者或者其近親屬解決醫療糾紛的合法途徑。法律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透過下列途徑解決:(一)雙方自願協商;(二)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