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腸鏡穿孔醫療事故賠償需要什麼手續
做腸鏡穿孔檢查造成醫療損害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問題可以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好後按約定賠償。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按法院判決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四十七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二、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責任的認定條件如下:
1、醫療事故的行爲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中的過失。
2、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也包括爲此服務的後勤和管理。
3、給病員造成危害的結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認定爲醫療事故。
4、危害行爲和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否則不能認定爲醫療事故。
如果在發生多因一果的情況下,必須具體分析各自原因與作用,慎重判定。
5、醫療事故的行爲人,必須是經過考覈和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
因診療護理工作乃是羣體性的活動,有時構成醫療事故的行爲人,也可以是從事醫療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人員。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醫療事故造成人身損害的,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的,按協議約定賠償。
如果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的,按法院的判決書進行賠償。
檢視了上面文章的內容,相信已經已經對腸鏡穿孔醫療事故賠償需要什麼手續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實踐中我們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需要沉着冷靜的面對並解決,必要時可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閱讀完上文內容如果還沒有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徐州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