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院手續辦理過慢延誤最佳治療時間怎麼辦
1、患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主張由醫療機構對其過失行爲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人民法院根據醫療機構延誤治療的具體情形以及對患者損害後果造成的參與程度,確定由醫療機構對患者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大小。
2、醫院救護車太慢導致患者搶救不及時,如果救護車是醫院自己的同吋患者搶救不及吋,的確是因爲醫院救護車太慢的過錯,那麼患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醫院賠償。
3、但是如果救護車太慢不是救護車司機主現故意或玩忽職守而是客現路況制約的話,那麼此時醫院也是不需承擔責任的。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很多醫院的救護車都不是醫院內部的而是外面社會服務機構的,此時醫院是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二、因醫療機構延誤的治療情況
1、醫療機構因爲患者沒有辦齊手續或者暫時沒錢交費用而延誤病人的最佳治療時間給病人造成損害的。
2、醫療機構救護車耽擱太慢,搶救不及時延誤病人的最佳治療時間造成病人損害的。
延誤病人最佳治療時間給病人造成損害的醫院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科學規律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診療護理規範和常規,因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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