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導致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

醫療事故導致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醫療事故導致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

醫療事故導致死亡的賠償標準不是固定的,計算依據是:

1、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爲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3、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主要和哪些因素有關?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三、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流程有哪些?

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鑑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鑑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託醫學會鑑定。

2、醫學會受理鑑定委託。

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鑑定費。

4、醫學會通知雙方提交陳述書、答辯書及鑑定所需材料

5、檢視相關專科專家名錄並選出需迴避的專家。

6、對雙方認可的專家隨機編號,由醫患雙方及醫學會隨機抽號組成專家鑑定組。

7、召開鑑定會,醫患雙方按先患方後醫方的順序各陳述(答辯)15分鐘、專家提問、退庭。

8、專家討論,出具醫鑑結論報告。

9、若不服鑑定報告,向省醫鑑會提起再次鑑定。

造成患者死亡的醫療事故屬於一級醫療事故,賠償責任是由醫療機構承擔的,但是,負有主要責任的醫務人員已經涉嫌刑事犯罪,是要以醫療事故罪定罪量刑的。而且,像這種重大醫療事故,醫療機構必須第一時間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