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醫療糾紛期限

起訴醫療糾紛期限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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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對自己權益予以保護的權利。法律對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屬於強制性規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內。否則,原告的勝訴權將消滅。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及第136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