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的分級制度一直是司法實務與理論界廣泛討論的焦點之一,也是現實生活中很常見的問題。爲了更好地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本文整理了關於醫療事故分級,如何處理的知識,爲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一、醫療事故分級如何處理?
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
係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
一、一級甲等醫療事故
死亡。
二、一級乙等醫療事故
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三、二級甲等醫療事故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四、二級乙等醫療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嚴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五、二級丙等醫療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明顯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六、二級丁等醫療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七、三級甲等醫療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較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八、三級乙等醫療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九、三級丙等醫療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十、三級丁等醫療事故
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十一、三級戊等醫療事故
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微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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