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具有哪些性質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具有哪些性質
律師解析:具有行政鑑定的性質,其結論除了處理醫療事故賠償外,尚可作爲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進行行政處罰的依據。
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