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在指定門診醫院看病之後,先自行現金支付,現金支付後,帶上本人身份證、醫療卡,戶口本,到所在地醫療保險管理單位去報銷。一般情況下,不同地區所報銷的比例會有所不同,具體得根據當地政策來定。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透過下列途徑解決:(一)雙方自願協商;(二)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法律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透過下列途徑解決:(一)雙方自願協商;(二)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