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醫療事故處理有什麼流程

出醫療事故處理有什麼流程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處理流程:
1.醫療事故報告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醫療事故後,應立即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醫務人員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專人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專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進行調查、覈實,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負責人報告,同時向病人通報、解釋。《條例》規定,發生重大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在12小時內報告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
2.收集、保管好醫療事故相關原始資料,封存現場實物原始資料和現場實物均應在醫患雙方共同在場時封存和啓封,防止塗改、僞造和銷燬。因搶救病人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應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並註明。
3.由醫療事故鑑定組對醫療事故進行調查如果在調查病人死因時,遇有不能確定病人死因或對死因有異議時醫學教育網整理,應當在病人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
4.對醫療事故的責任入進行查處,對受害者及其家屬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