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醫患維權協會怎麼樣?

在發生多起性質惡劣並且嚴重影響正常的醫療秩序的醫患糾紛之後,濟寧市有關部門設立的相關的維權協會爲市民提供了在面臨醫院侵權的情況下可以獲得救濟的途徑,也避免了公民與醫院因爲醫療問題發生直接衝突。那麼,濟寧市醫患維權協會怎麼樣呢?

濟寧市醫患維權協會怎麼樣?

一、濟寧市醫患維權協會怎麼樣?

協會自成立以來至2008年8月底,按照以上程序依法調解醫患糾紛308起,其中成功調解終結226起,調解中20起,調解成功率達78.5%。患方初始要求經濟賠償總計2158.65萬餘元,經協會調解實際賠付421.47萬餘元,佔要求賠償額的19.5%。2008年1至8月份協會共受理醫患糾紛135起,同比上年增長一倍,其中已成功調解99起,正在調解中20起,調解成功率提高到86%。城區各大醫療機構發生的醫患糾紛絕大部分都到協會調解,協會已成爲濟寧市醫患爭議處理的主渠道。另外,協會還運用積累的案例,先後在6所醫院以“醫患糾紛的防範與處理”爲題,對醫務人員進行了培訓,受到醫院歡迎。

3.1及時轉移醫患矛盾現場

這一運作方式將醫患糾紛的解決在第一時間引向院外,引向法治安全軌道,防止事態擴大化和矛盾的複雜化,有效維護了醫療秩序的正常化,保護了醫療服務環境。

3.2 抑制了“醫鬧”現象

敞開第三方處理渠道,給當事人以充分的發言權和申訴權,有效地使當事人情緒趨向於冷靜,思維趨向於理性,造成事情的處理無需外力插手就可解決的氛圍,“醫鬧”在時間上無可乘之機,在經濟上無利可圖。據統計,協會受理糾紛以來的第一年,發生在醫院的羣體性惡性醫療糾紛較上年減少80%。

……稿件來源:《中國醫院》雜誌。(詳細內容見該刊)

4 協會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主要因素

4.1 政府倡導組織發起成立協會

協會雖然是一個民間社團組織,但實際上是由市衛生行政、司法行政等部門根據多年來的工作經驗教訓和現實情況,從建設和諧社會、維護醫患雙方合作權益的高度,進行創新性思維策劃發起的。爲增加協會在社會上的公信力,確定其業務主管部門爲濟寧市司法局,理事會由衛生、司法、社會治安、羣團等部門及醫療機構組成,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權威性。協會成立初期邀請了司法局、衛生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協會兼職,顯現了協會的政府背景,也較好地克服了初期執行遇到的困難。

4.2 有關部門配合默契

2007年1月,市政府高度重視“平安醫院”的創建工作,由市綜治辦、衛生、公安、司法4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維護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聯合通告》,提出堅決打擊挑撥醫患關係、擾亂視聽、矇蔽羣衆、脅迫醫院就範的“醫鬧”人員,明確指出處理醫患糾紛的合法途徑(即司法訴訟、行政調解、仲裁、醫患維權協會調解),規定醫院不得與患者私自了結醫患糾紛,爲協會開展調處業務開闢了通道。隨後開展了專項整治,各有關執法部門各司其職,積極配合,協同聯動,有針對性地果斷處理了幾起“醫鬧”事件,維護了醫療機構安定和諧的執業環境,也爲協會全面調處醫療糾紛創造了有利條件。爲把醫患糾紛調解納入人民調解的範疇,市司法局批准在協會設立濟寧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把協會調解作爲司法調解的前置,實現了協會的調解與司法調解的有機對接,也使協會的調解具有更加明確的法律地位。

濟寧市設立的維權協會很好地緩解了患者及其家屬與醫院之間難以協調的矛盾,家屬可以透過維權協會提出維護合法權利的訴求並請求其代爲向侵權醫院溝通相關法律事項,從而減少了與醫院發生暴力衝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