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醫療糾紛啓動預案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重大醫療糾紛啓動預案的條件包括出現患方在醫院內尋釁滋事、故意損壞或搶奪公私財物;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等,關於重大醫療糾紛啓動預案的條件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重大醫療糾紛啓動預案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重大醫療糾紛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爲維護醫院正常醫療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羣衆的正常就醫環境,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置醫患糾紛,緩解醫患矛盾,根據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結合我院醫患糾紛處置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重大醫療糾紛是指在我院就醫過程中,醫患雙方對疾病治療效果及其原因的認定存在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屬對治療工作極不滿意,強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其醫務人員的責任,或者提出較大賠償損失的醫患糾紛。

啓動預案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啓動重大突發醫療糾紛事件應急預案。

1、出現患方在醫院內尋釁滋事。

2、故意損壞或搶奪公私財物;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

3、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

4、非法佔據醫院辦公、診療場所。

5、在醫院內外拉橫幅、設靈堂、張貼大字報、堵塞交通。

6、搶奪屍體或拒不將屍體移放太平間或殯儀館,經勸說無效的;搶奪患者或他人醫療檔案及與醫患糾紛相關的醫療證物(如藥品、衛生材料和醫療器械等),經勸說無效的。

7、糾集5人以上擾亂醫院正常醫療秩序的醫患糾紛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屬有自殺、自殘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屬)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