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訴訟的證據有哪些?

在現在社會,醫療糾紛時有發生。發生醫療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但如果實在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透過提起訴訟解決。提起醫療訴訟需要證據,那麼大家知道醫療訴訟的證據有哪些嗎?下面小編爲大家介紹一下吧。

醫療訴訟的證據有哪些?

醫療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患者身份證複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則還需法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證及戶口簿複印件;以證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況。

2、病歷資料複印件,包括患者門診病歷、住院志(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出院(死亡)小結等;這些證據如果醫療機構以種種理由不予複印,患方可申請法院吊取證據。

3、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如工資單或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無業證明;

4、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包括相關的醫療費單據、護理費單據、營養費單據、交通費單據;如患者傷殘,需提供殘疾等級證明和殘疾用具費單據;如患者死亡,需提供喪葬費單據,傷殘和死亡都應提供患者實際撫養的、無其他生活來源者的戶籍證明及無業證明;

5、其他,如有關專家的意見、證人證言、鑑定結論、醫學文獻資料等。證據必須註明證據的來源;書證須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或節錄本。

6、如患者委託律師代理醫療糾紛,則提交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並註明代理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