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責任險辦理由誰投保?

一、醫療事故責任險辦理由誰投保?

醫療事故責任險辦理由誰投保?

一般醫療事故責任保險既可由醫生個人投保,也可由醫院投保。不同地方、不同公司醫療事故責任保險繳費標準不同。醫護人員因過失發生醫療事故或醫療差錯,造成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或法律費用。

例如宿州市醫療事故責任保險由市、縣區政府配套醫療責任險保險費40%,醫院自繳60%。具體請諮詢當地保險經紀公司。

購買醫療事故責任險的基準收費參考如下:

(一)在醫療事故責任險中醫務人員基準保費:670元/人;

(二)在醫療事故責任險中牀位基準保費:450元/牀位;

(三)在醫療事故責任險中住院病人手術人次基準保費:50元/人次

(四)在醫療事故責任險中醫療機構年度基準保險費: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計收;醫護人數4人(含)以上或病牀數20張(含)以下的,不低於5000元。

二、醫療事故責任保險賠償額度參考如下:

(一)醫療事故責任賠償限額:醫療事故責任每人賠償限額:50萬元;其中:精神損害每人賠償限額:10萬元 醫療事故責任累計賠償限額:100-500萬元

(二)法律費用賠償限額:每次醫療事故賠償限額:醫療事故責任每人賠償限額的10%;累計賠償限額:醫療事故責任累計賠償限額的10%。

(三)附加外請醫務人員醫療事故責任賠償限額:50萬

(四)附加進修醫務人員醫療事故責任賠償限額:50萬

(五)附加醫務人員遭受傷害責任賠償限額:2-50萬

三、醫療事故責任的原則

我們可以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知道,我國的醫療事故責任原則主要包括:

(一)醫療事故責任的原則包括過錯責任原則;

(二)醫療事故責任的原則包括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三)醫療事故責任的原則包括公平責任原則;

(四)醫療事故責任的原則包括嚴格責任原則等。

的確,在現實生活中醫生和患者的關係是很難形容的,醫患矛盾並不少見,所以很多醫生會選擇醫療事故責任險,這樣當在發生醫療事故的時候就可以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賠償,爲醫生承擔一些壓力,才能更好的去解決其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