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責任程度分爲幾種情況?

一、醫療過錯責任程度分爲幾種情況?

醫療過錯責任程度分爲幾種情況?

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爲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爲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爲責任程度分爲: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爲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爲起輕微作用。

二、對醫療過錯鑑定結果不服怎麼辦?

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行政處理時,應當以最後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作爲處理依據。

當事人對鑑定結論無異議,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醫學會應當及時將收到的鑑定材料中的病歷資料原件等退還當事人,並保留有關複印件。

當事人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的,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醫學會應當及時將收到的鑑定材料移送負責組織再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醫學會。

三、醫療事故鑑定書包括哪些內容?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2、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3、對鑑定過程的說明;

4、醫療行爲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5、醫療過失行爲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6、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7、醫療事故等級;

8、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綜上所述,醫療過錯發生一般會給患者產生不利影響,雙方在處理醫療過錯糾紛過程中,應當先申請鑑定,醫療過錯責任鑑定會分爲四個等級,全部責任、主要及次要責任和輕微責任等。根據責任程度不同,醫療機構承擔的賠償金額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