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給孩子打錯針的話,這屬於醫院的責任,家屬可以要求醫院承擔賠償的責任,具體的賠償標準爲:第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第二,誤工費。第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一)醫療事故等級;(二)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