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會怎樣進行調解

醫療糾紛會怎樣進行調解
律師解析:一、組織醫療糾紛調查,收集相關資料,瞭解醫患雙方的意圖。
二、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醫學知識,引導醫患雙方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解決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三、必要時邀請相關醫學、法律專家分析糾紛情況,並向糾紛雙方公佈專家意見。
四、調解程序
1、調委會應當指定1名或2名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醫患雙方當事人對調解員提出迴避要求理由成立的,應當予以調換;
2、醫患雙方當事人可聘請律師或委託代理人蔘加調解;
3、調解應當在專門設定的調解場所進行;
4、調解人員進行調解時應當做好調解筆錄。
五、經調解達成協議的醫療糾紛,按照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製作書面調解協議書。
六、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醫療糾紛,告知其他解決途徑。
七、分析醫療糾紛形成的原因,向醫療機構提出醫療糾紛防範意見和建議。
八、爲患者及其家屬提供醫療糾紛調解諮詢服務。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