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如何認定爲犯罪

在我國非法行醫被規定爲一種犯罪,但實踐中關於非法行醫的定性還有很多爭議,這主要是因爲非法行醫的行爲有很多。究竟非法行醫如何認定爲犯罪呢?或許很多人都不太瞭解相關問題,下面小編就來爲大家介紹。

非法行醫如何認定爲犯罪

一、司法解釋規定非法行醫犯罪行爲的5種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2、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

3、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4、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5、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爲的。

二、司法解釋還規定,下列情形之一應認定爲“情節嚴重”:

1、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2、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3、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4、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下列情形之一應認定爲“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1、造成就診人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非法行醫的處罰】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上便是對非法行醫認定的相關介紹,對非法行醫的認定是一個比較複雜的過程,很多時候還要依靠專業的律師,才能對非法行爲進行認定。如果您對非法行醫還有什麼想要了解的地方或還有什麼疑惑的地方,歡迎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