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責任險多少錢?

一、醫療事故責任險的保費是多少?

醫療事故責任險多少錢?

醫療責任保險是指,投保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保險期內,因醫療責任發生經濟賠償或法律費用,保險公司將依照事先約定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地醫療責任保險是指按照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由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收取一定的保險費,同時承擔對被保險人所發生的醫療事故給付賠償金的責任。既可由醫生個人投保,也可由醫院投保,保險公司承擔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在從事與其資格相符的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過失發生醫療事故造成的依法應由醫院及醫務人員(即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本保險的保險期限爲1年,自簽單起保日的零時起至期滿日的24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保險費由醫療單位按本公司分級分檔制定的主任醫(藥、護、技)師、副主任醫(藥、護、技)師、主治(主管)匡(藥、護、技)師、醫(藥、護、技)師、醫(藥、護、技)士標準交納。

二、醫療事故責任險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55條的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未盡到該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出臺前,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其相關規定,醫療事故由醫學會組織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鑑定,因醫療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醫療賠償糾紛,由司法鑑定機構組織法醫和其他醫務人員進行鑑定。

而《侵權責任法》施行後,雖然調整範圍涵蓋了前述的醫療事故和非醫療事故,但對鑑定機構的選擇未作明確區分。根據《上海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法院在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時,當事人申請醫療損害鑑定的,除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外,應由法院依職權委託醫學會組織專家進行鑑定。

三、醫療事故責任險的內容是什麼?

被保險人須具醫務人員執業資格。醫療事故強制責任險醫院或醫生必須購買,以加大對醫療事故受害者的賠償力度,緩解醫患矛盾。

每次事故賠償金額和累計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保單所註明的賠償限額: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發生醫療事故後,被保險人爲減少對患者人身損害,及時採取診療措施所支付必要的合理費用;發生醫療事故後並在仲裁或訴訟前,經保險人書面同意因醫療事故支付的鑑定費、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

已經開發出醫療責任險的某保險公司客服人員介紹,投保醫療責任險的保險人必須是正式在編的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在保單所註明的保險期限、追溯期以及承保區域範圍內,從事與其資格相符的醫療活動中,因執業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且由患者或其委託代理人在保險期限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賠償要求,並經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賠償申請,保險人將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於確認構成醫療事故的,負責對下列各項進行賠償。

綜上所述,醫療責任保險在國外應用的非常普遍,對於解決患者的賠付問題,緩解醫患關係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國目前正在對此展開探索,至於醫療事故責任險多少錢,也沒有具體標準。保費通常不會太高,一年幾百塊左右。醫護人員按照級別不同、崗位不同,繳納的保費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