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導致患者死亡的醫療過失行爲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發生導致患者死亡的醫療過失行爲可以要求賠償嗎?

發生導致患者死亡的醫療過失行爲可以要求賠償嗎?

發生導致患者死亡的醫療過失行爲可以要求賠償。醫療事故賠償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後經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構成醫療事故由醫療機構對患者進行的賠償,醫療機構必須要嚴格執行

二、醫療事故鑑定的期限是多久?

1、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當事人申請鑑定的時間、醫學會受理時間以及作出鑑定結論均有具體規定,當事人可以就此來監督醫學會的工作進度,使自己的利益得到較好的保護。

2、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3、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予以受理後,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4、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有異議,可申請再次鑑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

5、而醫學會應當在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提交所需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學會在收到上述材料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發生導致患者死亡的醫療過失行爲要求對方進行賠償是十分合理的行爲,但是不能僅僅依靠口頭的敘述,需要有專業鑑定中心的鑑定報告作爲實際的強有力的證據,如果雙方就賠償的問題和金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並進行相應的舉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