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手術失敗的賠償項目

美容手術失敗的賠償項目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醫療美容失敗賠償標準的項目有哪些

(一) 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1、醫療費包括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中西)藥費、住院費、醫療機構的護理費等。憑合法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收費單據計算。

2、“原發病醫療費用”是指非醫療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療本身原有疾病的醫療費用。可從兩個方面加以審查:

(1)以醫療事故發生的時間判斷。醫療事故發生前的醫療費用爲原發病醫療費用;

(2)以處方藥品和治療項目判斷。凡用於治療患者本身原有疾病或損傷的藥費、檢查費、治療費等爲原發病醫療費用。

3、關於續醫問題。由於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不可能在醫療事故解決階段全部治癒,故條例對繼續治療費(亦稱續醫費、預期醫療費、二期醫療費)規定爲:“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按司法解釋的原意,是指行政級別爲“處級”以下的工作人員。其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各地均由規定,如重慶市現規定的出差伙食補助費爲12元/天。

(四)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本項規定的30年、15年、5年只是承擔殘疾補助費責任的最高年限,並非任何一起醫療事故都必須賠償滿30年、15年或者5年。具體年限或賠償金額應根據患者的傷殘等級來確定:

(1) 一級乙等醫療事故(一級傷殘)計算30年,即100%;

(2) 二級甲等醫療事故(二級傷殘)按一級傷殘的90%計算。計算公式爲:居民年平均生活費×30年×90%(傷殘等級係數,下同);

(3) 二級乙等醫療事故(三級傷殘)按一級傷殘的80%計算;

(4) 二級丙等醫療事故(四級傷殘)按70%計算;

(5) 二級丁等醫療事故(五級傷殘)按60%計算;

(6) 三級甲等醫療事故(六級傷殘)按50%計算;

(7) 三級乙等醫療事故(七級傷殘)按40%計算;

(8) 三級丙等醫療事故(八級傷殘)按30%計算;

(9) 三級丁等醫療事故(九級傷殘)按20%計算;

(10) 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十級傷殘)按10%計算。

由於《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假定我國的人均壽命是75週歲(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假定的人均壽命70歲相比,延長了5年),故該項中“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的規定,可按60週歲以上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的方式進行計算:60週歲計算15年、61週歲計算 14年、62週歲計算13年、…68週歲計算7年、69週歲計算6年,依次遞減,70週歲以上按5年計算。須注意的十,計算年限確定後,仍要乘以傷殘等級係數。

(六)殘疾用具費

“因傷殘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該項所述“醫療機構證明”並非專指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的證明,還包括爲患者治療醫療事故損害的縣(市、市轄區)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醫患雙方爲是否需要配置殘疾用具發生爭議時,可根據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中對患者的醫學建議等綜合確定。

(七)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目前,各地民政和財政部門都規定有喪葬費的具體標準,如重慶市規定的喪葬費標準爲1500元。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起草者的解釋,此喪葬費已包括了“存屍費、屍體運轉費、屍體整容費、火化費、壽衣費等費用。”至於死者方大辦喪事所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

“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爲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 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

“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包括必須轉院治療所必需的合理的交通費用等,一般視患者病情、傷型情況並結合當地交通條件而定。但是患者出於故意耗費而支付的不必要的各種交通費用,不應當列入賠償範圍。

(十)住宿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住宿費是指患者因轉院治療、檢查往返等原因未能住院也未能住在家裏確需就地住宿的扶養。需要指出的十,這裏的“憑據支付”不是憑住宿發票上的金額支付,它只是表明患者確有住宿實施及計算住宿天數的憑據,發票金額高低不論,只按住宿天數支付出差住宿補助費,如重慶市目前規定標準爲30元/人、天。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不超過3年。”

故確定賠償時應根據醫療機構的過錯責任大小來劃分:醫療機構負全部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0%;負主要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60%-90%;負次要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40%;負輕微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

綜合上面所說的,醫療美容如果生了了醫療事故,那麼同樣也是會來進行賠償的,而且賠償的項目就會結合傷情來進行判定,所以,在發生了事故之後就一定要懂得如何運用法律規定的條款來進行賠償,如果有傷殘的話,還要申請傷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