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三華村徵地補償有哪些部分構成

花都區三華村徵地補償有哪些部分構成

花都區三華村徵地補償有哪些部分構成

農村土地徵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構成。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二、青苗補償標準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三、其他附着物的補償標準

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農村徵地補償的問題,國家的有關部門已經制定出詳細的規定,只要有關的當事人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就可以,但是具體的細節處理,則需要自己多加留意減少自己的程序操作失誤,這樣自己的利益維護才更加有效,從而及時獲得徵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