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呂梁市興縣徵地補償標準?

最新山西省呂梁市興縣徵地補償標準?

山西省呂梁市興縣徵地補償標準?

根據《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實施全省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通知》檔案規定,山西省呂梁市興縣的土地共分爲五類:

一類區片範圍:城鎮規劃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85848元/畝;旱地/園地:42924元/畝;林地:21462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10731元/畝

二類區片範圍:工礦發展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81648元/畝;旱地/園地:40824元/畝;林地:20412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10206元/畝

三類區片範圍:中部丘陵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60320元/畝;旱地/園地:30160元/畝;林地:15080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7540元/畝

四類區片範圍:東部土石山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58896元/畝;旱地/園地:29448元/畝;林地:14724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7362元/畝

五類區片範圍:西部丘陵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48532元/畝;旱地/園地:24266元/畝;林地:12133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6066.5元/畝

愛土徵地拆遷律師團(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徵收人: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多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爲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該標準爲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爲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