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溪市國家徵地補償項目包括什麼?

對於很多農民來說,徵地補償是一件影響比較深遠的大事,農民對於徵地補償的項目以及徵地補償的標準等等都特別關心,就貴溪市來說,貴溪市國家徵地補償的每一年每一片區的標準無法達到統一,但是貴溪市國家徵地補償項目基本都是統一不變的。每一年徵地補償都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徵地補償的項目進行補償。

貴溪市國家徵地補償項目包括什麼?

一、貴溪市國家徵地補償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貴溪市國家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爲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3] 。

三、貴溪市國家徵地補償管理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每一個貴溪市國家徵地補償的標準都是按照當地的經濟以及徵地的地點制定的,所以也許同一個地區的徵地補償的標準都不同,但是基本的項目是一樣的。而發放的徵地補償費用也不能自由分配,需要按照國家和當地制定的按照補償費用分配政策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