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徵地補償標準

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土地有二類、三類土地二種:

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徵地補償標準

二類區片區片範圍:金霞街道、珠池街道、新津街道、鷗汀街道、龍祥街道。

補償標準:耕地:85433/畝;園地;65733元/畝;林地:30867元/畝;養殖水面;88677元/畝;未利用地:26300元/畝。

三類區片區片範圍:外砂鎮、新溪鎮。

補償標準:耕地:64600/畝;園地;49667元/畝;林地:25067元/畝;養殖水面;67067元/畝;未利用地:19877元/畝。

愛土徵地拆遷律師團提醒各位被徵收人: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準爲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爲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如你對該標準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歡迎諮詢愛土拆遷律師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