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征地補償規定2022內容是什麼?

一、山東徵地補償規定內容是什麼?

山東征地補償規定2022內容是什麼?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4、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爲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資訊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5、《廣東省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各項補償費管理辦法》(2008年修正)

第六條 土地補償費、依法應當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有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主要用於發展集體生產和安排因土地被徵收造成的多餘勞動力的就業,也可部分用於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和公共福利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侵佔。

6、集體所有的土地徵地各項補償費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辦法,必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透過,報鄉級人民政府備案。

7、山東省五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全面上調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根據本次調整要求,我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原則上上調幅度控制在10%至50%範圍內,最低徵地區片地價標準提高到5萬元/畝以上。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是指法定徵地過程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補貼費,原則上是本區片範圍內實施徵地的規定價格。

二、簽訂徵地補償協議的程序要求是什麼

1、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範圍內發佈徵地通告,告知被徵用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徵地範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徵地用途等。通告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2、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徵地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就徵地通告的內容徵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並協調解決。

3、村委會或村民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異議的,市、縣國土資源局或被徵地所在的鄉鎮政府,應告知被徵地相對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並依法組織聽證。

4、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徵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着物種類、數量、規格等,並現場填制調查表一式三份,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無誤後簽字。

5、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就協議主要內容按照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議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決議。

徵收土地是需要和被徵收者進行協商,然後關於徵收土地的補償問題做出協商,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協商一致,那麼就需要進行相關的徵收土地補償協議,補償問題解決好了,那麼之後的問題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