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徵地補償主體是誰?

如今隨着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很多地方的農村耕地都被徵用,被用來建設基礎設施,高樓大廈等。而這個過程中,農民最關心的是徵地補償款的多少,這個和自身利益息息相關。徵地補償是徵地過程中的重要環節,由專門的部門負責。那麼實施徵地補償主體是誰?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做個具體介紹。

實施徵地補償主體是誰?

一、實施徵地補償主體是誰?

集體土地(包含耕地,非耕地,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徵收拆遷,主要依據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有權決定徵收的是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包含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人民政府),經過省級或者國務院批准後,由市縣一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在現實實際操作中,市縣一級政府往往會委託或者指示鄉鎮一級政府作一些實質性的工作,從法律規定來看,鄉鎮一級政府只能是作一些輔助性的工作,但其不是實施主體。

國有土地房屋徵收拆遷主要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其中第四條明確規定了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不過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以非營利爲目的的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具體實施。此間,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規定和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他們只是進行輔助性工作,不能直接作爲徵收補償實施主體。也就是說,主體也是非常明確的,就是市縣級人民政府。

二、徵地補償的程序是怎樣的?

1、告知徵地情況。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確認徵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3、組織徵地聽證。在徵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徵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徵地補償協議,並將協議作爲徵地報件必備件附徵地卷一同上報。

5、公開徵地批准事項。經依法批准徵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透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徵地批准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徵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徵地所在村、組公告徵地批准事項。

6、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ZF批准後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向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時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徵地集體組織內部徵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綜上所述,我國的土地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是不能從事徵地工作的。也就是說實施徵地補償主體是市縣級的政府。首先政府部門會發布徵地公告,然後進行地籍調查、舉行徵地補償方案聽證。沒有異議的話和農民簽署補償協議,之後就是徵地補償款的發放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