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市徵地補償款多少?

伴隨着我國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進度不斷展開,我國越來越重視新農村的開發發展,那麼在農村徵地拆遷變得越來越常見,越來越多的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被國家以各種形式進行徵收,同時也會對被徵收土地的農民進行補償,2018南京市徵地補償款多少?

2021南京市徵地補償款多少?

最新拆遷補償辦法適用於玄武、秦淮、建鄴、鼓樓、棲霞、雨花臺六區,徵收補償最低標準的被徵收人是指——國有土地上房屋被徵收人和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以下稱直管公房承租人),且在該市僅有一處合法房產憑證記載的住宅。

當前拆遷補償安置分爲實物補償和貨幣補償兩種。通知明確,徵收項目中提供的徵收安置房最小戶型面積不得低於45平方米;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申購徵收安置房且獲得的房地產評估價格不足以購買45平方米徵收安置房的,不足部分由房屋徵收部門補足,並納入徵收項目成本;徵收項目補償方案中明確的徵收安置房最小戶型面積超過45平方米的,超出面積部分可由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按徵收安置房申購價格購買;無能力購買超出面積部分的,可與區政府指定的有關單位按份共有該套徵收安置房的產權。

如果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放棄申購徵收安置房且獲得的房地產評估價格低於45萬元的,那麼徵收補償款補足至45萬元;符合貨幣安置獎勵費有關規定的,在45萬元基礎上計算貨幣安置獎勵費。

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自徵收簽約期限首日起45日內完成搬遷並辦理交接手續的,給予一次性提前搬遷獎勵費。獎勵費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合法建築面積,並結合簽約期限給予。

房屋徵收補償補助獎勵

爲保障被徵收人和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以下稱直管公房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除對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外,本市對房屋徵收其他的補償補助獎勵項目和標準規定如下:

住宅房屋補償

搬遷補助費

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搬遷時發生的搬遷補助費,包括搬遷費用和設備遷移費用。搬遷費用按照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計算;設備遷移費用根據被徵收房屋內管道煤氣、空調、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熱水器、寬帶網等設備情況,參照市場收費價格計算。

臨時安置補助費

房屋被徵收後進行安置過渡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按照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計算。

實行貨幣補償方式的,一次性發放12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實行產權調換的,按照產權調換協議約定的臨時安置期限及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發放。

其他補助費

(1)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同戶籍內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且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區人民政府可以給予補助費。

(2)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家庭生活特別困難並符合救助條件的,區人民政府可以給予補助費。

期限內搬遷,給予20%的貨幣安置獎勵費

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簽約期限內搬遷,僅選擇貨幣補償且放棄申購徵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給予房地產評估價格20%的貨幣安置獎勵費。

除前款貨幣安置獎勵費外,區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提前搬遷情況再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20%的獎勵。

45日內完成搬遷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內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自徵收簽約期限首日起45日內完成搬遷並辦理交接手續的,給予一次性提前搬遷獎勵費。獎勵費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合法建築面積,結合簽約期限,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自徵收簽約期限首日起至30日內,每平方米1000元計算搬遷獎勵,不足50000元的補足至50000元;

(2)第31日起至40日內完成搬遷並辦理交接手續的,以第(1)項確定的提前搬遷獎勵費金額爲基數,每日等額遞減5%;

(3)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遷並辦理交接手續的,以第(1)項確定的提前搬遷獎勵費金額爲基數,每日等額遞減10%。第45日提前搬遷獎勵費金額與第44日相同。

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次性提前搬遷獎勵標準。

通知還規定,各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其他鼓勵搬遷、簽約的獎勵項目和標準。

非住宅房屋補償

1.徵收生產用房時,對設備的拆除、安裝和搬運可以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8%的設備遷移費。

徵收其他非住宅房屋時,可以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4%的設備遷移費。特殊設備設施的遷移費,由徵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專門機構評估確定。

2.對不可搬遷設備或移動後無法再使用設備的補償,由徵收當事人按重置價結合成新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專門機構評估確定。

搬遷獎勵費

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簽約期限內簽約,並在約定時間內辦理交接手續的,可以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5%的提前搬遷獎勵費。

僅選擇貨幣補償的,還可以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10%的貨幣安置獎勵費。

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的支付比例

徵收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賃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分配比例的,結合租賃合同期限內實際使用年限,按照下列規定確定支付比例:

1.不滿1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10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

2.超過1年、不滿2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9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10%支付給承租人;

3.超過2年、不滿5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8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20%支付給承租人;

4.超過5年、不滿10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6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40%支付給承租人;

5.超過10年、不滿15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5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50%支付給承租人;

6.超過15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4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60%支付給承租人。

以上就是最新的南京市徵地補償款多少在我國法律中的規定了,徵地補償的標準是根據當地的收入水平和平均生活水平制定的,在我們拿到徵地補償的錢款之後,也要注意學會計算我們應得的補償款是多少,避免對方誤發或漏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