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徵地補償條例是怎麼規定的

我國雲南省近幾年來的人口增長率每年都呈現遞增的狀態,這些不斷涌入的外來力量也爲雲南省當地的發展儲備了一定的人才資源,所以現在雲南省的發展也是非常快速的。而云南省政府在城市面貌不斷變化的過程當中,也制定了非常詳細的雲南省徵地補償條例,該條例是面向雲南省各級政府的。

雲南省徵地補償條例是怎麼規定的

雲南省徵地補償條例是怎麼規定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協調機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第四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州(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重大建設項目或者跨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互相配合,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有關工作。

第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爲目的。從事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相關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