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化徵地補償政策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從化徵地補償政策規定是怎麼樣的?

從化徵地補償政策規定是怎麼樣的?

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土地有五類、六類、七類土地三種:

1、五類區片補償標準:耕地:50400/畝;園地;38767元/畝;林地:19067元/畝;養殖水面;52300元/畝;未利用地:15467元/畝。

2、六類區片補償標準:耕地:46600/畝;園地;35867元/畝;林地:16800元/畝;養殖水面;48400元/畝;未利用地:14333元/畝。

3、七類區片補償標準:耕地:43333/畝;園地;33333元/畝;林地:15067元/畝;養殖水面;45000元/畝;未利用地:13333元/畝。

二、徵地補償費用如何管理和使用?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2

2、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對徵地補償不滿該怎麼辦?

徵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用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在廣州市發生徵收土地進行補償的標準,應當按照不同的區片來進行劃分,如果政府的計算方式不對,或者是發放的具體金額不準確,是可以提出相應的行政訴訟的,當然在此之前最好是跟當地政府協商解決,政府沒有權利減少土地的補償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