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款立什麼案由?

一、徵地補償款立什麼案由?

徵地補償款立什麼案由?

徵地補償款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由

按照最高法《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理解與適用》的規定,

一級案由爲物權糾紛和債權糾紛;

二級案由相對應確定爲用益物權組織和合同糾紛;

三級案由相對應確定爲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二、徵地補償糾紛屬於三級案由

1、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在其項下又分爲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糾紛和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四級案由,前述8種類型的矛盾糾紛的前7種即確定爲此類案由。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爲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對其承包的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1)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糾紛是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成立及其歸屬和內容的發生的糾紛;

(2)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是指承包經營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定程序徵收後,國家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失地者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並由此而發生的糾紛。

2、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在其項下又分爲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糾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糾紛、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糾紛等5種四級案由。前述8種類型的矛盾糾紛的第8種即確定爲此類案由。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承包或者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丘等農村土地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等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的合同。

在我們國家不同的行爲提起訴訟的話,他是需要有一定的案由的,如果沒有案由,那麼在法院當中進行訴訟活動都是比較困難的,比如說徵收土地就屬於三級案由,三加油當中就包括着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當然,在這個大的案由之下還存在着一些小的具體方面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