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費要交稅嗎

看情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爲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規定第二條、對2008年1月1日以後,符合《通知》規定,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爲,不徵收營業稅。但土地使用權歸還方必須提供房地資源部門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檔案(並蓋土地管理專用章),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可不徵收營業稅。
第三條、對2008年1月1日以前,符合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爲,並有本市市、區、縣各級人民政府及各部門批文的,可不予徵收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條、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收、收回的房地產。

拆遷補償費要交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