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農村宅基地確權和拆遷有關係嗎?

對於農村宅基地確權和拆遷有關係嗎?

一、對於農村宅基地確權和拆遷有關係嗎?

農村宅基地確權和拆遷並沒有直接的關係,農村宅基地確權是農村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中的一項工作內容,主要目的是明確農戶宅基地的面積及權屬,以切實保障農戶對宅基地的使用權。這是由於農村宅基地的管理經歷了一個從不規範到規範的過程,存在不少遺留問題,爲進一步規範宅基地的管理,解決部分遺留問題,更好地保障農戶的使用權,讓農戶在宅基地方面吃下“定心湯丸”,因此有必要對現有的宅基地進行重新確權,併爲以後的管理和使用奠定基礎。

二、變更土地用途的法律規定

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8條規定,改變土地用途應依循以下程序:

1.取得出讓方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土地用途改變,將直接引起土地出讓最高年限的改變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變化。同時,土地用途的改變,必然發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關係的變化。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8條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8條,都規定了土地用途的改變必須取得出讓人的同意或批准。

土地用途是城市規劃的重要內容之一,改變後的土地用途必須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因此,改變土地用途亦應取得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2.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土地用途的改變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內容的重大變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變,在取得出讓人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之後,應由出讓人和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並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對於農村宅基地確權的具體情況,是需要根據政府有關規定,以及土地管理規定來進行辦理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人可以提交相關材料來對自己的宅基地進行認定,但是否拆遷與農村宅基地的確權是沒有關係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