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補償費計算公式是什麼

一、青苗補償費計算公式是什麼

青苗補償費計算公式是什麼

青苗補償費是指農作物正處於生長期未能收穫,因徵用土地需要及時讓出土地,致使農作物不能收穫而使農民造成損失,所給予土地承包經營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經濟補償。青苗補償費的標準一般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計算,如果是播種不久或投入較少,也可以按一季產值的一定比例計算。青苗補償費的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定並公告。

計算公式:青苗補償費=年產值÷耕種季數

例如:江蘇省某市農村一年種植兩季作物,冬麥和玉米各一季,年產值爲2400元。某市政府於5月3日發佈徵收土地公告,需要清除冬小麥,問青苗補償費應是多少元?

答:依據青苗補償費=年產值÷耕種季數得知:

青苗補償費=年產值2400÷耕種季數2季=1200元,應按1200元/畝給予種植戶補償。

二、青苗補償費要不要納稅?

1、根據《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爲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檔案,無論支付徵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爲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爲均屬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不徵收營業稅。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徵用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由此可見,青苗補償費不徵收營業稅。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徵用土地過程中徵地單位支付給土地承包人員的補償費如何徵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發〔1997〕87號)規定,對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補償費收入,應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的“銷售不動產——其他土地附着物”稅目徵收營業稅。依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檔案,青苗補償費不屬於按照國稅函發〔1997〕87號檔案規定應該徵收營業稅的情形,而按照國稅函〔2008〕277號檔案規定屬於不徵收營業稅的情形。

若自己的地被徵收了,各位可以看一下是否需要要求對方對青苗作出補償,至於這個青苗補償費是怎麼算的,小編已經在上文中提供了計算公式,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計算。由於青苗補償費也是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一種收入,因此有的人就認爲需要納稅,其實從最新的規定中瞭解到,青苗補償費是不用徵收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