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縣新機場徵地補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新興縣新機場徵地補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新興縣新機場徵地補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批覆了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報批的《廣東省徵地補償保護標準》的檔案。廣東省雲浮市新興縣土地有七類、八類、九類土地三種:

1、七類區片區片範圍:新城鎮。

補償標準:耕地:43333/畝;園地;33333元/畝;林地:15067元/畝;養殖水面;45000元/畝;未利用地:13333元/畝。

2、八類區片區片範圍:天堂鎮、六祖鎮、太平鎮。

補償標準:耕地:38133/畝;園地;29333元/畝;林地:13800元/畝;養殖水面;39600元/畝;未利用地:11733元/畝。

3、九類區片區片範圍:稔村鎮、東成鎮、勒竹鎮、車崗鎮、水臺鎮、河頭鎮、裏洞鎮、大江鎮。

補償標準:耕地:35067/畝;園地;27000元/畝;林地:12000元/畝;養殖水面;36400元/畝;未利用地:10800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準爲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爲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二、對徵地補償的相關規定。

農村土地被徵用後,國家是有補償的,按照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國家徵收農民土地補償款法律上參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山東天誠國土規劃院整理出有如下規定: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有三部分組成:分別爲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國家爲了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對相關的土地進行徵收並開發利用,有關征地補償的相關認定,需要按照國家發佈的相關法律標準來進行認定,避免出現違法犯罪的行爲。拆遷戶也應當根據土地開發利用的實際來進行認定,並按照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合法的申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