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徵收土地補償標準2024年是怎樣的?

安徽省徵收土地補償標準2024年是怎樣的?

一、安徽省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安徽省徵收土地補償標準,被徵收方可能會獲得十幾萬元的補償金。具體的補償金數額,結合以下規定確定: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第三十四條

徵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

(一)徵用魚塘、藕塘、葦塘、灌叢、藥材地等,爲其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倍。

(二)徵用果園、茶園、桑園等,爲其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7倍;未曾收穫的,爲其同類土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倍。

(三)徵用耕種不滿3年的開荒地,爲其所在村(組)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4倍;耕種3年以上的,按照耕地補償。

(四)徵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爲其所在村(組)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5倍。

(五)徵用其他土地的,爲其所在村(組)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2至3倍。

徵用林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徵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

(一)徵用農用地的,爲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4倍;

(二)徵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爲其所在村(組)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2至3倍。

徵用荒山、荒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二、土地的徵收程序是怎樣的?

土地的徵收程序爲擬訂、報批徵用土地方案,公告徵用土地方案、辦理補償登記、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交付被徵用土地等。

1、擬訂、報批徵用土地方案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經市、縣人民政府審覈同意後,逐級上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徵用林地的,應當先徵得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2、公告徵用土地方案

徵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和徵用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3、辦理補償登記

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之日起15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4、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徵詢意見期限爲15日;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以上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5、交付被徵用土地

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被徵地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自徵地各項費用付清之日起30日內交付被徵用的土地。徵用農民承包的土地的,應當依法辦理土地承包合同變更手續。國家依法徵用土地的,按照規定覈減該幅土地的農業稅和有關農產品的定購任務。

三、被徵收方一定可以獲得青苗補助費嗎?

1、被徵收方不一定可以獲得青苗補助費。

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補償費標準:

(1)被徵用耕地上的青苗,按照當季作物的產值補償;多年生作物,按照其年產值補償;無青苗的,不予補償。

(2)魚苗放養2年以上的,不予補償;不足2年的,按照放養魚苗費的3至4倍補償。

(3)用材林、防護林、特種用途林主幹平均胸徑大於20釐米的,按照其實有材積價值的10%至20%補償;主幹平均胸徑5至20釐米的,按照其實有材積價值的60%至80%補償。

(4)苗圃苗木、經濟林、薪炭林按照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2倍補償;尚無產值的,按實際造林投資2倍補償。幼齡林、新造林按實際投資2倍補償。

(5)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補償費標準,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2、收回農民耕種的國有土地,不支付土地補償費。

有青苗的,支付青苗補償費;已經耕種10年以上,收回後直接影響農民生活的,按照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支付困難補助費。

因建設需要埋設電線杆、電線塔、電纜、管道等設施佔用土地的,只補償青苗損失;佔地較多的,應當依法徵用土地。

若是徵收安徽地區的土地,需要根據安徽當地的相關政策,制定安徽省徵收土地補償標準,該標準制定之後,需要採取合適的方式進行公佈。由於需要支付的徵地補償金是根據該標準確定的,故此被徵收方在與徵收方協商之前,可以先行檢視該標準,確定自己大致可以獲得的補償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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